為提升稅務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經合組織於2014年制定共同匯報標準,其中規定須進行交換的財務帳戶資料,財務機構須共同遵循的盡職審查程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出修例,建議優化香港自動交換資料機制,包括更新參與及申報稅務管轄區名單等,預計明年6月完成整個立法程序 。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4日)開會討論有關建議,有議員關注東盟十國的越南﹐老撾不在名單之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羅淦華表示,有關司法管理區還沒有在名單上的原因,可能是他們本身技術上還沒準備好,強調特區政府歡迎與這些國家進行交換資料或稅務合作。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對建議表示支持,指現時本港現時積極與東盟、中東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行貿易交流,惟他發現包括東盟的越南、老撾、中東的伊朗及位於中亞的烏茲別克都不在名單內,向局方查詢會否爭取把這些國家加入名單內。
財庫局:可能該些地區還沒準備好
羅淦華表示,現時本港稅務資料交換機制,主要依靠兩個不同的方式與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的交換資料,他認為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一直不同的國家進行交換資料,但也要看看對方有沒有興趣、或者該司法管轄區的稅務當局有沒有足夠的技術、資源去進行交換,羅又認為議員所提出的司法管理區還沒有在名單上的原因,可能是他們本身技術上還沒準備好,強調特區政府歡迎與這些國家進行交換資料或稅務合作。
羅淦華又透露下年年中本港將主辦一帶一路有關稅務合作事宜的論壇,希望透過這些機會加強與一帶一路等司法管轄區的交流,並介紹稅務局多年的歷史,相信屆時可以與各國人士作一些經驗的分享。
記者:黃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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