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0月中刊憲,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附表1及3,以反映《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最新的瀕危物種受管制名單;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指,《公約》在香港透過《條例》實施,因此後者會因應前者的最新要求不時更新。
據漁護署網站顯示,《公約》按物種受國際貿易威脅的程度,將近4萬種瀕危動植物列入3個附錄內。附錄1包括逾1000個瀕臨絕種的高度瀕危物種,禁止作商業性貿易;附錄2列出超過3.7萬種物種,若不嚴加管理貿易,有可能出現絕種危機,故其貿易受到許可證制度管制;附錄3則涵蓋個別締約國要求國際合作管制其貿易的物種,相關貿易必須附有准許證或來源地證明書。
商業用途須申管有許可證
根據《條例》,新管制措施將於本月15日生效,凡管有附錄1或附錄2物種的野生活體標本作商業用途者,需在3個月寬限期內申領管有許可證。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領養部幹事黃朗研指,名單反映該些物種的貿易在國際間頻繁,令牠們更加瀕危,當中新加入列表、瀕危程度升級的物種有近70%都是爬行動物。他指,是次修訂後新列入附錄1的3個物種(阿德萊德藍舌石龍子、科拉泥龜及瓦拉塔泥龜)較少作為寵物飼養,惟新列入附錄2的物種當中,包括多種香港常見的寵物,例如中國水龍、楓葉龜、擬鱷龜、地圖龜及俗稱「蛋龜」的動胸龜等。
他以常在旺角金魚街見到的楓葉龜為例,此物種不吃龜糧,也不習慣被困住,人工飼養死亡率偏高,惟人們卻以「集郵」的心態收藏及管有,令其瀕危程度越來越高。
過去常有動保團體認為,更新受管制名單會令物種成為商家「狙擊」的目標。城大海洋污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梁美儀教授舉例,三線閉殼龜(金錢龜)及大頭龜有藥用價值,當數量越少,價錢就越高,變相不法商人捕獵的誘因便越大。他強調,政府必須保密該些物種出沒的地方,政府資料庫內的相關數據只可供環保人士及專家申請查閱,「如果普羅大眾知道物種分布,就好容易一網打盡。」惟他指,更新名單利多於弊,能加強對受影響物種的保護。
「歌后」白腰鵲鴝限貿易
可是,受管制名單只針對國際貿易,相對不全面。有專家指,因為破壞棲息地、氣候變化等其他因素而瀕臨絕種的物種,或會因此榜上無名,亦有新「上榜」的物種並非受到瀕臨絕種的威脅,單純需要透過名單遏止過度頻繁的貿易。
香港觀鳥會總監余日東舉例,新列入附錄2的「白腰鵲鴝」沒有被列入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簡稱紅皮書)當中,卻因為國際販賣活躍而受管制。據他了解,白腰鵲鴝因為歌聲動聽,在東南亞頗受歡迎,「人們喜歡聽牠唱歌,甚至舉辦白腰鵲鴝歌唱比賽,贏家會有獎金。」他指,不少人因而刻意捕捉白腰鵲鴝,更有些國家原生的白腰鵲鴝被抓光,要從其他國家進口原屬自己的雀鳥,各國才制訂不同名單壓制相關貿易活動。
翻查資料,白腰鵲鴝原產地是印度、印尼及馬來半島一帶,從90年代開始引入香港、夏威夷和台灣作寵物鳥,貿易更引發後者生態災難,近10年數量倍增至分布全台。余日東指,相關情況也有機會在香港發生,目前本地已有類近趨勢。他解釋,白腰鵲鴝不是本地原生雀鳥,但其習性不會遷徙,香港自約30年前開始有相關記錄,估計是寵物走失或主人棄養刻意放走,「90年代在獅子山郊野公園一帶發現幾隻經常出沒。」
他指,香港觀鳥會有針對本地野生雀鳥制訂鳥類名錄,會把白腰鵲鴝當作走失的「逸鳥」,「好多逸鳥最後都會消失,可能是不適應、沒有人餵飼、不懂覓食等,但不幸地,白腰鵲鴝在過去數十年都有記錄。」他直言,此代表白腰鵲鴝能在香港生存,甚至繁殖,「好難幾十年來都是同一批雀,通常沒那麼長命。」他補充,觀鳥會近年作全香港調查,發現本地白腰鵲鴝族群已擴展至西貢,如大埔滘、城門谷、大網仔、北潭涌及蠔涌等也有記錄,「西貢從來都沒有記錄,現在很多地方也有。」
外來入侵物種成新威脅
國際貿易影響本地原生物種的情況可大可小,過去漁護署亦曾針對外來種入侵作出「移除」行動。環境及生態局改組前的「環境局」,早在2016年開展第一期「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BSAP)」,當中指出「外來入侵物種」屬其中一項挑戰及威脅,並列明要研究相關物種在本港造成的影響,針對目標物種實施監察、管理及控制計劃。梁美儀指,現時政府正草擬第二期BSAP,集合多個範疇的專家一同研究科學數據,如物種數量、本地分布及全球分布情況等,再進一步制訂保育計劃及更新名錄。
各個專家指,港府近年已大力打擊非法走私活動,如BSAP中的「行動及具體行動清單」涵蓋4大範疇,包括加強保育措施、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增進知識及推動社會參與,當中更有中期至長期目標,編製本港受威脅物種名冊,以便為保育行動提供指引。惟黃朗研指,商家販賣動物的手段同樣「有進步」,如在社交平台打諧音、不以數字標示價錢,甚至用「蜥蝪吃了五千隻蟋蟀」等代號避開人工智能的追蹤,期望政府牽頭以外,也要教育市民不要進行非法買賣,共同保育動物。
二級瀕危動物植晶片可合法領養
有專家擔心,把更多瀕危物種納入受管制名單,會降低市民領養相關動物的意欲。
據了解,列作一級瀕危的動物都不可領養,政府部門截獲非法走私來港的一級瀕危動物後,會將其交由相關團體飼養直至另行通知,至於二級瀕危動物就要植入晶片才可以合法領養。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領養部幹事黃朗研解釋,來源證明等同物種的「身份證」,但走私來港的動物沒有證明,變相無法被人領養,當其原生地又不願意接收,動物等同沒有出路,直至多年前有動物團體跟漁護署協商後,得出植入晶片的解決方案,令牠們可以被領養。以該協會為例,會方會請獸醫為動物植入晶片,並發出連同9位數字晶片編號的證書,讓動物有「身份證」尋找主人。
惟他指,由於協會屬義務性質,而植入晶片的費用要由「未來主人」支付,當人們知道有「額外收費」就會降低領養意欲,轉為到坊間購買已有來源證明的動物。他希望,大眾可以更加支持「領養代替購買」,令更多非法來港的動物覓得新家園。
商家非法售瀕危動物 訛稱人工飼養避法網
坊間有不少商家聲稱動物是「人工繁殖」及「人工飼養」以逃避法網,有學者希望,港府能夠堵塞漏洞,加強巡查。
城大海洋污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梁美儀教授分享,過去曾有學者追蹤本地野生大頭龜,發現有已被其標籤的龜隻遭人捉走販賣,更聲稱是人工飼養。他指,當時犯人被告上法庭,學者為了證實涉案的龜隻是野生而非飼養,利用科學方法「同位素分析」作食性研究加以舉證。他解釋,最常見的碳原子質量數為12(碳12),也有碳13及碳14等同位素,如果龜隻有不同進食習慣,反映的碳13訊號也會不一樣;學者先分別研究野生及人工飼養龜隻的碳12及碳13、碳14及碳15的訊號比例,再計算涉案龜隻的訊號,證實為野生大頭龜,法官最終判定被告有罪。
梁美儀重申,上述例子說明即使立法監管也非十全十美,如果有人不懷好意、作奸犯科,依然有機會走私或非法販賣瀕危動物,「市場上依然有人出售金錢龜及蠑螈,單憑肉眼很難分辨是飼養或野生。」他期望,相關部門多作巡查及抽樣檢驗,並加強漁護署的執法權力,大力打擊罪案。
記者:仇凱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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