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婦人去年11月初接到來電冒認兒子,對方訛稱因交通意外及打鬥被捕,須金錢保釋,婦人的女兒聯絡親人後發現不妥,於是報警。警方當場拘捕35歲無業男,他當時身上攜有現金逾9.6萬元,警方調查後發現他早前亦涉另一宗騙案。涉案無業男今(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2罪,須還押至12月19日候判。
35歲無業被告陳皓傑,承認於今年11月9日在香港與另一名身份不詳的人串謀欺騙王惠芳,即虛假地表示王惠芳的兒子被警方扣留及需要金錢,而不誠實地誘使王交出港幣65,600元;及同日在長沙灣深旺道聖瑪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學外,知道或相信為從可公訴罪行得益,仍處理一筆港幣30,500元的款項。被告另涉1項串謀詐騙和1項洗黑錢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指,事主王惠芳當日下午接到陌生來電,對方冒認王的兒子,稱因交通意外及打架被帶往深水埗警署,需要王拿錢救他,更要求王把家中的錢全部拿給他。 王於是把65,600元紙幣用繩綁好,放進膠袋再用布包裹。其間王的女兒來探望,王則表示正在與兒子談話。王其後應來電者要求,獨自搭的士去英華街。王的女兒致電弟弟,發現他並未聯絡過王,於是報警。
王到達英華街英華小學外,被告走過來對王說「我係阿樂(王的兒子)嘅朋友,我姓李嘅,阿樂啲錢俾我辦事就得」。王感到可疑,但被告繼續說「快啲俾啲錢我,好趕時間,如果唔係辦唔到事」及「快啲攞出嚟,時間就到」,王擔心兒子出事,便把錢交給被告。
被告其後幫王截的士回家,在王準備上的士之際,警員到場截停被告。被告試圖逃跑,但被制伏,其間載有現金的膠袋和3部手機從被告身上掉落地上,後遭警方檢取。
另外,事主林粉蘭同日下午亦接到陌生男子來電稱「阿媽,出咗事」、「同女仔傾計打架打到電話都爛曬」及「去咗差館,要錢」,林信以為真,應對方要求用紙包起約3萬元現金,乘搭的士到聖瑪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學外,將金錢交給被告。翌日,林致電兒媳查詢後,得知並無打架一事,於是報警。
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稱收到內地的來電,要求他去交收物品,而他每次可獲2000至3000元報酬。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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