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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指出,會於區議會選舉投票日作出「貼心安排」,選民投票後會獲派發政府心意謝卡,投票站旁亦會設「打卡位」讓市民拍照留念。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今早(12月6日)在商台節目表示,安排對部份公務員構成無形壓力,指心意卡或成為投票的「證明」,同事有機會為了自保,即使沒有心儀候選人也無可奈何要去投票,拿「護身符」。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資料圖片)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資料圖片)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資料圖片)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將於區議會選舉投票日(10日)在投票站旁設「打卡位」讓市民拍照留念。政府新聞處
特區政府將於區議會選舉投票日(10日)在投票站旁設「打卡位」讓市民拍照留念。政府新聞處
選民在投票後會獲派發一張政府心意謝卡。政府新聞處
選民在投票後會獲派發一張政府心意謝卡。政府新聞處
選民在投票後會獲派發一張政府心意謝卡。政府新聞處
選民在投票後會獲派發一張政府心意謝卡。政府新聞處

梁:政府應禁止主管要求下屬展示心意卡

梁籌庭指,雖然投票是公民責任,無可厚非,但此舉形成壓力,「呢個策略政府未推出,同事已經諗到,用咩證明你入過去呢?基本上茶餘飯後,同事都領略到。」即使政府如何解說沒有強制公務員投票,但當上級「鼓勵」大家投票時,同事可能心理上都會想到,是否要拿一張心意卡「照一照」保護自己。

梁籌庭向《星島》記者補充,其實大家都同意投票是公民責任,但理應是自由行使,因為員工都可能會考慮有沒有心儀候選人。他認為原則上政府在公務員團隊內鋪天蓋地宣傳投票沒有問題,但若果有部門主管,要求員工展示心意卡以示投票,是不應該的。「大家當咗(心意卡)係護身符咁保護自己,唔係太應該。」這亦不符合選舉投票的原意,希望政府向各部門清楚說明,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下屬展示心意卡或票站打卡照片。

他又指,在政府的指令和特別提醒下,近日亦有公務員會要求家屬投票,甚至擔憂若不投票會有懲處,正安撫有擔憂的公務員。他強調,公務員一直十分支持各項選舉,包括過去的立法會選舉,並擔任票站工作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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