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港學生在課餘時間玩內地流行的「蘿蔔刀」或「鼻吸能量棒」,本身是校長、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今日(6日)在立法會會議提出口頭質詢,指相關玩具實際潛藏危險或包裝上有煽動暴力的文字,更有可能令兒童誤塞鼻孔,傷及鼻黏膜和損害神經系統,關注規管輸入、販賣及管有有潛在危險的玩具,加強執法、巡查、調查及宣傳等方面的工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指,海關收到投訴後已跟進,發現市面上的「蘿蔔刀」以塑膠製造,並無金屬片,而政府化驗所根據歐洲標準作安全測試包括銳利測試,結果顯示樣本符合安全標準。
丘應樺表示,政府非常重視確保玩具及兒童產品的安全,並已制定玩具及兒童產品的安全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進口或供應任何玩具,除該玩具符合條例內附表列明的安全標準,違反以上條文人士首次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10萬元;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及罰款50萬元。條例載列的有關安全標準,均為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採用標準,政府一直留意有關安全標準的更新和修訂,從而每年修訂條例的安全標準。
他指上一次更新安全標準已於今年8月1日生效;而就新一年修定則剛於12月1日,就適用於玩具及六類兒童產品的安全標準建議,展開公眾諮詢,並計劃於明年第一季,將有關修訂提交立法會。
海關3年接獲67宗有關玩具或兒童產品投訴
丘應樺續指,海關已主動在市面及網購平台上進行巡查,經過風險評估後,試購各類型的玩具及兒童產品,交由政府化驗所進行安全測試,亦會就接獲投訴及相關部門轉介個案作出調查,並積極跟進。他指,由2021年至2023年11月底的3年間,海關共接獲67宗關於玩具或兒童產品的投訴,進行超過5200次巡查或特別抽查,並就88宗個案立案調查,海關向12宗個案的涉事人或公司提出檢控,全部被告包括9人及3間公司均被定罪,被法庭判處罰款。
海關除執法行動外,亦致力向商戶作出合規推廣,協助商戶了解條例有關要求;向學生及家長舉辦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講座及派發有關條例的小冊子。至於學校教育方面,海關透過學校支援家校,合作及推廣家長教育。
朱國強在會上拿出一把「蘿蔔刀」示範,指相關玩具容易在網上購買,詢問當局規管玩具物料外,有否措施防止包裝和宣傳手法對學生散播暴力種子。丘應樺指,海關收到投訴後已跟進,發現市面上的「蘿蔔刀」以塑膠製造,並無金屬片,而政府化驗所根據歐洲標準作作安全測試包括銳利測試,而結果顯示樣本符合安全標準。
至於其他玩具如「針筒雞」或「能量棒」,則根據海關巡查結果,相信較少在港流通,海關至今仍未成功試購這些產品進行安全測試,亦未能得知其真正構造和成份。他相信相關玩具並非屬於玩具或兒童產品,而是一般在港售賣產品,而產品的安全是受到消費品安全條例所監管,海關會繼續留意產品供應情況,如產品不符合消費品安全條例會採取適當行動。
網購方面,丘應樺相信世界各地玩具標準不同,在境外供應的玩具安全性未必能保證,如市民境外購買需承擔一定風險,因出現問題難以追究,又指家長亦應小心選擇購買玩具,衡量所買玩具是否適合子女。
香港情緒學會會長、精神科專科醫生林美玲對《星島》表示,這類玩具若走入校園,絕對存在一定的危險性,中傷及眼睛或其他部位,造成不可逆轉的危害。除此之外,她也認為學生模仿社交媒體、把玩玩具刀和玩具槍,可能會激發其潛意識的暴力傾向,「始終呢個唔係普通文具,一來會造成學生上堂分心,二來刀具本身都唔應該進入校園,舞刀弄劍的玩具意識形態已經不對,具有攻擊性,會形成心理暗示,激發孩子暴力傾向,對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產生不良影響,學校和家長都需要對此加強監管。」
對於有網絡銷售渠道售賣時宣稱「此類玩具有一定解壓性質」,林美玲稱不認同此舉,認為解壓需要採取科學的方法,建議家長和校方可增加一定的戶外運動或了解學生壓力源頭,進行有針對性的心理輔導。
記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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