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髮型男助理2019年7月初在元朗下班時,與妙齡女同事初生口角繼而動武,女方被倒頭淋水後要求數名男友人接送她下班,17歲男友人被男助理以利刀插傷20處後傷重不治。男助理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案件已完成7天審訊,7名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一致裁定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因非法行為而誤殺罪成。張慧玲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處理求情及判刑。

現年31歲被告張斌被控一項謀殺罪,指2019年7月6日,在元朗紅棉圍厚德樓地下外謀殺男子黃智煒。控方指,案發時27歲被告張斌與18歲女同事戴澤寧Ling素有積怨,當晚Ling在髮廊休息室收拾物品準備下班時遭被告踏到,兩人遂起爭執,被告用水樽向Ling頭上倒水,Ling掌摑被告一下回敬。被告曾向Ling道歉,但Ling並不接納又不願意和解。辯方指Ling曾向被告說:「你個X頭唔好走呀!依家講對唔住都無意思啦!我叫咗人嚟㗎啦!」,但Ling供稱她「唔記得」。

Ling 致電男性朋友要求他們接她下班,包括死者黃智煒的四名男子到場,其中兩名男子持棒狀物打向被告,被告亮刀後多次用刀刺向死者,死者負傷逃走後不支倒地,送院後當晚宣告不治。

被告自辯時指他從同事口中得知Ling「有啲背景」,他理解為Ling是黑幫背景,並經常飲酒夜蒲,認為Ling有能力召集人到場毆打他。被告指當晚兩人以粗言穢語對罵後,他向Ling頭上淋水是因為「唔想佢再X落去」,他看到Ling致電友人,他向Ling說:「我10分鐘之後返嚟,你喺度等我」,但他解釋:「我無諗過真係返嚟」。被告辯稱他知道Ling已叫朋友到場,有人更手拿伸縮棍,所以拿刀想震懾他們不敢施襲。

被告對於他已「認低威」向Ling道歉但不獲原諒一事感到無奈,Ling揚言要「劈」他,他心想:「咁細件事使唔使咁樣」。被告指他起初步出髮廊時是想在Ling及其友人面前,再度向Ling道歉「俾返啲面子佢」唔。但他步出髮廊後雙方已起衝突互毆,他在髮廊外突然從褲袋中抽出利刀,「只想嚇到佢哋放手」,但「打交嗰時個腦好亂,個腦一片空白」。被告承認他是無心非法殺死死者,承認他是誤殺死者。

法庭記者:劉曉曦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