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0日)下午再拘捕一名女子,她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貼文。另外一對夫婦亦涉嫌在網上煽惑他人在2區議會選舉投無效票而被捕,至今累計有3人因此被捕。
帖文要求在選票上填姓名 令選票無效
最新的被捕人士為一名51歲女文員,她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並呼籲他人在選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廉署將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署調查發現,被捕人士轉載的貼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資格的前區議員李文浩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因李文浩已離開香港,廉署將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他。
另外,一對夫婦涉嫌在網上煽惑他人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投無效票,被廉政公署今午拘捕。他們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被捕夫婦同為41歲,女子任職衞生署文書主任,男子無業,他們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期間,在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留言,煽惑選民在選票上蓋三個或以上「剔」號,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
廉署人員根據裁判官簽發的手令,搜查被捕人士的住所及檢取他們的手提電話,並扣留二人調查,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根據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署提醒市民,公開呼籲他人投無效票,會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選舉事務處早前已重申,按有關選舉法例的明確規定,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的選民在投票時,只能在選票上有關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指定圓圈內,用投票站所提供的「剔」號印章蓋上「剔」號,以明確顯示所投票選擇的候選人,而每名選民只能在選票上就所選擇的一個候選人蓋上「剔」號(即選票上只能有一個「剔」號),否則選票將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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