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文大學改組校董會後,浸會大學亦計畫改組校董會,將校董會成員人數由36席減少至28席,並提高校外成員的活動,由50%增至68%,並取消學生會會長的必然席位,改由本科生互選出代表,並須由校董會委任。
浸大早前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浸大條例》,建議將校董人數,由現時36人減少至28人,其中校內校董由現時18席,大幅減少一半至僅9席,建議取消的包括8個由學院校長出任的當然校董席位、教職員及教務也會各減少一名席,學生校董則增加一名研究生代表,本身是當然校董的學生會主席,則建議改為由本科生互選,再由校董會委任。
另外,參考其他資助大學的做法,若校董會或校監認為有需要,可拒絕學生代表參加整個或部分會議,小組因此認為涉及紀律處分事項,學生代表不適合參與和討論,建議限制他們參與涉及學生紀律處分,或由校董會主席決定的事項。
檢討修例即日起進行約3星期的諮詢,師生及校友等可利用網上表格向校方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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