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單位裝修,是不少住戶惡夢的開始。環境保護署今日(18日)就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管制住宅裝修噪音作公眾諮詢。署方建議在住宅室內裝修中,禁止使用10公斤以上的撞擊式破碎機,禁止於周六日或公眾假期使用撞擊式破碎機和撞擊式鑽孔機,並限制和縮短撞擊式設備的操作日數和時間。
裝修用重砲撞擊設備 鄰居等同被90分貝噪音「轟炸」近10小時
環保署發言人指,裝修師傅使用撞擊式設備工作時,撞擊的能量會令整個建築結構震動,並且沿著建築結構傳遞噪音至上下樓層,鄰居可能被80分貝的噪音,「連續轟炸」近10小時,若果使用10公斤以上,俗稱重砲的撞擊式破碎機工作,噪音更會直逼90分貝。有別於空氣傳播的噪音,關閉門窗不能阻擋結構傳播的聲響,因此決定從源頭著手,限制或減少相關設備的使用。
環保署就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住宅裝修噪音管制以下建議:第一,禁止使用超過10公斤的撞擊式破碎機;第二,禁止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的任何時間,使用撞擊識破碎機或撞擊式鑽孔機。同時,署方亦建議管制小型撞擊式破碎機,及撞擊式鑽孔機的作業日子與時間,並在今年2月提出的原有方案上,各新增多一個方案。
就管制小型撞擊式破碎機 新增多一個方案
針對10公斤或以下撞擊式破碎機,署方原本建議需在使用前3天作預先呈報,呈報後首兩個月,可最多使用5個工作日,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6時,呈報費用為500元;今次新增的方案二,呈報後首兩個月可容許使用最多8個工作日,但作業時間縮短至上午10時至下午5時,呈報費用為100元。兩個方案同樣可在首次呈報兩個月後繼續呈報,每次有效期為1個月,准許連續兩個工作日使用。
至於針對撞擊式鑽孔機,不論新舊方案,同樣毋須預先呈報,亦不限作業日期,但分別規限作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公眾假期以外),上午11時至下午2時;或上午10時至下午5時。另外,有關建議修訂的管制範圍,不包括獨立屋、外牆天台、窗戶、安裝裝飾或家居設備等,及大廈公用地方。
發言人指,相關建議在兩個月公眾諮詢後,計劃於2024年將擬議新例提交立法會,希望在2025年實施,並提供6個月寬限期。至於撞擊式以外的設備則繼續原用現有規例,即除了周日及公眾假期外,周六與平日早上7時至晚上7時進行。發言人希望修例後,裝修師傅可逐漸轉用非撞擊式工具,稱使用該些寧靜裝修工具,可有效減低鄰近單位內的噪音10至20分貝。
記者 趙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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