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聖佛蘭士街西邊地段發展商不滿對面住宅重建計劃含安全隱患,不利殘疾人士上落,多次向城規會表態反對,反建議在西邊地段撥出部份樓面面積,興建天橋及無障礙設施接駁皇后大道東到秀華坊,惟城規會拒絕接納建議。西邊地段發展商、慈善機構黑暗中對話等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召開聆訊並推翻城規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決定,重新考慮改劃申請。

3名申請人為灣仔聖佛蘭士街3、5、7號及皇后大道東61號住宅發展商、澳門前行政長官何厚鏵堂兄何厚煌名下巧福發展有限公司(HOSTFORD DEVELOPMENT LIMITED)、關注視障人士慈善機構黑暗中對話(香港)基金會有限公司以及灣仔區議會主席黃宏泰;答辯人為城規會;利害關係方則包括聖佛蘭士街另一邊8至12號及秀華坊31至36號業主堅雄有限公司、滿盈發展有限公司及仲堅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灣仔聖佛蘭士街涉案路段為1比6斜坡,僅得單線行車路和單邊行人路,東西分別毗連各利害關係方及巧福發展地段。眾利害關係方去年11月中申請重新規劃聖佛蘭士街東邊地段,興建1座28層高大廈,下設轉車台供上落客及貨物。由翌月至今年7月,3名申請人各自收集了1至3輪公眾意見,基於斜坡陡峭及車輛出入的安全隱憂,重新規劃申請中的升降機及24小時公眾通道設於斜坡中間,不利殘疾人士使用,申請人遂多次表態反對上述重新規劃申請,反建議在巧福發展地段撥出部份樓面面積,興建天橋及無障礙設施接駁皇后大道東到秀華坊並延伸至星街。然而城規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考慮過後,最終於去年9月22日會議上決定「部份同意」眾利害關係方的重新規劃申請,將提交城規會作考慮後刊憲。

申請方認為城規會所謂「部份同意」沒有指明其「同意」的部份,行為越權以及作出不明確決定,如城規會打算將計劃修訂內容交由規劃署自行決定的話,將會違法下放其法定權力予規劃署,再者城規會沒有妥善考慮反對意見並交代原因,違反本份。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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