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實施了二十多年,處理案件數目增幅超過六倍。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8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談及完善相關機制。林定國表示就「送達難」已進行深入磋商,但一些細節尚待敲定。林期望明年初可以落實新安排。

著力增加效率和送達方式

送達機制運作多年,林定國表示收到法律界、法定機構和市民等反映有「送達難」的問題。林表示,律政司連同司法機構與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進行磋商,希望透過增加方法和提高效率,達到完善送達機制的目的。各方正討論除了親自派送,容許通過郵寄和電子方式送達司法文書;而為解決在用盡其他方式仍無法送達的情況,亦正討論容許公告送達。第三,計劃無需通過法院,藉通過當地律師向收件人直接送達。

另一個大方向是提高送達效率。就送達的方式,即律政司、香港法院和內地法院討論在新機制下,最高人民法院經與香港高等法院協商可以授權部分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尤其是處理較多涉港的民商事案件的法院,與香港法院直接相互委托送達,減少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這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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