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2018年疑接受外科醫生李宏邦的診所注射肉毒桿菌針後昏迷不治,當時86歲的李宏邦事後被控「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等共21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辯雙方一同申請押後本案,以待被告牽涉源自同一事件的誤殺案件,明年4月於高等法院審理完成,再處理本案。裁判官香淑嫻批准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6月1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以原條件保釋。

被告李宏邦被控於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咀堪富利士道8號格蘭中心1706室,李宏邦醫生美容整形集團診所內干犯21項罪行,包括2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及7項「沒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

李宏邦另被控誤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2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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