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緬甸打工,輕鬆月收入過萬、路費生活費全包」。近日,貴州一名男子禁不住「高薪」誘惑,不惜鋌而走險偷越國境,殊不知,等待他的是被電信詐騙公司當成「豬仔」轉賣。
貴州男偷渡緬北從事電騙被轉賣5次。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據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12月20日消息:2020年7月17日,楊某某受高薪利誘從廣東省揭陽潮汕國際機場乘飛機至雲南省瀾滄景邁機場後,偷越國境至緬甸佤邦猛波縣詐騙窩點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楊某某在猛波縣詐騙窩點從事電信網絡詐騙半年之後,被轉賣至佤邦猛能縣詐騙窩點,之後不久又被轉賣至佤邦邦康特區幾個詐騙窩點。楊某某在詐騙窩點按詐騙集團的要求以「裸聊」、「殺豬盤」等方式騙取中國境內公民錢財並提供自己銀行卡和聯繫他人提供銀行卡接收轉移詐騙資金。
面對詐騙集團的毆打、辱罵、人身限制,楊某某在詐騙窩點從事詐騙不久即想方設法聯繫家人出錢解救其回國。
2020年10月29日晚,他悄悄逃出詐騙窩點並於11月6日偷越國境,被邊防查獲被遣返回緬甸,後又被賣到詐騙窩點。
貴州男被電信詐騙公司當成「豬仔」轉賣,家屬花逾50萬贖回。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回國自首 被判入獄兩年
2023年6月底,楊某某聯繫其家人出資46萬元(人民幣,下同 約港幣50.6萬元)對其進行解救,
2023年7月12日楊某某從緬甸詐騙窩點回國投案自首。
楊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境外詐騙窩點從事騙取中國境內公民錢財,以及提供自己銀行卡和聯繫他人提供銀行卡接收轉移詐騙資金共計20餘萬元,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綜合楊某某的認罪認罰、自首等情節,最終,依法判決楊某某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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