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顧客於親子用品網店Baby-Clan購買套票,其後使用套票兌換紙尿片等貨品時,Baby-Clan涉未能提供貨品,亦沒有作出退款。Baby-Clan女董事及男負責人,被海關控告23項「就任何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裁判官黃國輝要求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7日再訊,兩被告獲准以8,000元現金保釋候訊。

被告吳文鳳(47歲,董事及獨資東主)及袁偉傑(46歲,公司負責人),被控於2023年3月至5月,在香港就任何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即接受邱碧琪、曾泇凝、李詠琪、曾凱溶、陳彩玲、葉彩璧、陳迪詩、李渭賢、尹家樂、鄭希彤及歐陽穎姿,分別接受港幣240至800的付款或其他代價,作為訂購每次4至10包紙尿片及其他貨品的貨款,而在接受該付款或其他代價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吳、袁2人將能在接受該付款或其他代價之時所指明的期間内,供應有關產品。

23控項罪涉及11名苦主,及共8,890元有關123包紙尿片等貨品的款項。

法庭記者:廖凱霖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