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視廳11月底至今在以東京歌舞伎町大久保公園分別逮捕4名外籍男性,惟4人並非涉及買春,而是以觀光簽證入境賣淫,其中一人在短短15天內就靠賣淫進帳100萬日幣(約新台幣21.8萬元),甚至已是第3次來日賣淫。由於日本賣春防治法僅針對女性,對男性未有任何限制,警方只能依違反東京都迷惑防止條例中「類賣春行為」名義將4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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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新聞》報道,警視廳9月開始陸續接獲通報稱,有多人以賣淫為目的群聚於歌舞伎町大久保公園。警方先後逮捕2名菲律賓籍男子與2名泰國籍男子,年齡介於26歲至37歲。

雖然日本有賣春防治法,但只針對賣淫女性,警方只能依違反東京都迷惑防止條例中的拉客等類賣春行為將4人逮捕。

其中一名26歲的菲律賓籍男子11月下旬以短期簽證入境日本,每次賣淫價碼為1至2萬日幣(約544至1088港元),1天平均接客4至5人,他來日本的短短15天就賺進至少100萬日幣(約5.44萬港元)。在此之前他也曾多次使用短期簽證入境日本賣淫,此次為第3次。
 

警方表示,大久保公園附近以前就曾經有拉客賣淫的外籍男性,但是自從疫情爆發後,一度消失,直到2023年秋天又再次出現,警方也加派人力到場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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