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妻子鄧燕娥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其胞妹鄧燕梨在警方到場搜屋前,兩度前往鄧燕娥家中取走手機和手提電腦,早前承認了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裁判官曾慶東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鄧燕梨監禁6個月。
鄧燕梨今早由囚車押送往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何君健攝
鄧燕梨求情時提及犯案緣出護姊心切,其姊鄧燕娥(圖)今日亦有到庭旁聽。何君健攝
曾官判刑指本案案情非輕,監禁無可避免,被告鄧燕梨自幼喪失雙親,在教會環境中成長,勤學至碩士,屢任職與社會公益有關工作,立志協助貧苦大眾。曾官續指案中鄧燕梨坦白認罪,承認責任,其姊鄧燕娥涉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罪行非輕,但亦非最嚴重,案中沒有證據顯示鄧燕梨取走手機電腦後曾開啟干擾或破壞證據,而警方調查亦發現當中沒有任何犯罪資料,故行為對其姊鄧燕娥罪行調查沒有產生任何影響。曾官最後考慮到鄧燕梨積極參與社會工作,品格良好沒有案底,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重犯機會低,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6個月。
63歲被告鄧燕梨承認於2023年3月9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香港警務處向鄧燕娥位於荔枝角美孚新邨第四期單位的住所進行搜屋前,鄧燕梨兩度進入該單位,以從該單位移除關乎受調查人鄧燕娥的相關案件證物,從而阻止該等案件證物被檢取及/或干擾該等案件證物。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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