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違反懲教署的監管令,已前往英國尋求政治庇護。《星島頭條》正就事件向警方及懲教署查詢。
鍾翰林在前年年底承認犯香港國安法下分裂國家與洗黑錢罪,被判監3年7個月。
22歲的鍾翰林在前年年底承認犯香港國安法下分裂國家與洗黑錢罪,被判監3年7個月,至今年6月獲釋。鍾翰林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基於他判刑時未滿21歲,出獄後必須遵守懲教處監管令一年。他聲稱國安處人員由6月起,要求每隔2至4星期與他會面,要求交代過去數周行蹤。
今年9月,他以調適情緒為由,說服懲教批准他在聖誕期間到沖繩旅遊,並在起行數天前提交機票住宿等資料。抵達沖繩後,再轉到東京,最終於當地時間12月27日晚上7時到達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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