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媒報道,中國科技部發文規範人工智能(AI)使用,並且禁用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直接產生申報資料。

報道指出,科技部監督司近日編製印發的《負責任研究行為規範指引(2023)》,提出不得將生成式人工智能列為成果共同完成人,同時強調科學研究人員應把科技倫理要求貫穿研究活動的整個過程。

有關指引適用對象包括科研機構、高等學校、醫療衛生機構、企業及其科研人員,相關規範要求涵蓋科技活動的主要環節和過程。針對成果發布問題,該指引強調公佈突破性研究成果和重大研究進展,應經所在研究單位同意。

至於未經科學驗證或同行評審的研究成果,科學研究人員不得向公眾傳播;不得將已發表的論文或其中的數據、圖片等再次發表,不得將多篇已發表論文各取一部分拼湊出「新成果」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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