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葵涌分區於去年12月23日接獲報案,指有一輛停泊於麗瑤邨停車場的郵政車被蓄意破壞,導致車輛側鏡損毀。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月3日)下午在麗瑤邨拘捕一名64歲姓王男子,涉嫌「刑事毁壞」。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警方提醒刑事毁壞是嚴重案件,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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