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帳委會今早(5日)再次召開公開聆訊,繼續處理最新一份審計報告中,有關於食環署食物業處所的發牌工作。有議員關注,為何在處理無牌食物處所時,食環署說已作檢控,但審計署卻稱沒有文件顯示有轉介安排。食環署解釋有兩個辦事處分別工作,承認向審計署的解說未必清楚,被議員批評是「口講口賠」,對其回應表示失望。
食環署:轉介與否均不影響監察及檢控
民建聯會計界議員黃俊碩關注,食環署在識別無牌食物處所後,將個案轉交予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跟進,並於去年6月、7月分別作出檢控,但審計報告卻指截至2023年8月,都沒有報告顯示署方曾將個案轉介至分區環衞辦,希望了解中間發生甚麼事情。
食環署署長楊碧筠解釋,當一名申請人申請食物處所牌照時,牌照辦事處會同步知會各區環衞辦,將相關申請納入監察範圍中,因此相關處所是否無牌經營或有否涉及違規,不是由牌照辦主動查核再告知環衞辦,而是兩個辦事處同步進行各自的工作,一旦發現有違規情況,環衞辦會作出檢控。
她續稱,為了加強兩個辦事處之間的溝通,署方有設立內部指引,若牌照辦在巡查過程中發現違規,會即時通知環衞辦跟進,但強調無論是否有轉介,都不會影響環衞辦的監察及檢控行動。
黃俊碩強調,環衞辦亦隸屬食環署,若內容工作不協調,為何沒有向審計署解釋。楊碧筠承認,當時向審計署的解釋或不太清楚,導致出現目前情況。彼時負責與審計署聯絡的食環署高級總監(衞生)溫智舜表示,當時反映情況後,審計署認為牌照組人員都應該要將違規個案,再轉介至環衞辦。
審計署:報告公布前已至少兩次交部門檢視
黃俊碩直言對署方的回應感失望,指若署方若認為審計署的建議或說法不合適,應將相關安排清楚列明於審計報告當中,並提出意見。審計署署長林智遠回應稱,按正常程序在正式文件公布前,報告至少兩次交予相關部門檢視,部門認為沒有問題才會公布,「同埋口頭佢哋可能講到天花龍鳳,我唔知,但實際上有冇文件先係重要」,強調署方是沒有看到有文件。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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