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12月中至今年1月期間,共接獲3名輕鐵乘客報案,指在屯門區一帶乘搭輕鐵期間遭扒手打開袋偷去銀包,失竊財物金額共約7000元。屯門警方接手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一對廣西「韋家幫」情侶檔扒竊黨,昨(8日)兩人企圖於輕鐵車廂內再犯案時,被埋伏探員當場拘捕,並在女賊身上搜出刀片等犯案工具。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梁晏瑜講述破案詳情時表示,受害人除損失現金及證件外,同時失去與家人的寶貴合照。三宗案件分別發生在去年12月17日早上11時30分、同年12月19日早上約8時50分以及今年1月7日早上8時17分,三名受害人均為女性,其中兩人單獨乘車,另一人則與小朋友同行。
屯門警區情報組聯同屯門及青山分區特遣隊人員接手後,展開多方位調查。經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像片段後,鎖定一對來自內地的男女,隨即部署埋伏行動,昨(8日)於兩名疑犯準備再次於輕鐵車廂內犯案時,將二人以「遊蕩罪」拘捕,同時偵破較早前發生的三宗扒竊案。探員在被捕女子身上搜出一把美容剪刀及一塊刀片,再以「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等」罪名將女子拘捕。
被捕人分別是48歲內地男子及41歲內地女子,報稱為情侶關係,兩人均持雙程證來港,消息稱二人為廣西「韋家幫」扒竊黨成員,現正被扣查,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調查跟進。
調查顯示,二人經常逗留輕鐵月台或者車廂,尋找目標然後犯案,而目標多數為單獨搭車或者有小朋友同行的女士,屬於機會主義犯案手法。至於被捕女子身上藏有鎅刀及美容剪刀,不排除方便鎅開受害人手袋以進行扒竊,或用作其他非法用途。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的「盜竊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乘搭港鐵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時,應該時刻留意及保管自己財物。特別於人多擠迫的車廂空間,又或大家在冬季穿着大褸出門時,未必能夠即時洞察到手袋或背囊拉鍊被人打開,警方建議市民將手袋或背囊攬在或孭在自己前方,甚至收藏於大褸內,可避免撞到其他乘客之餘,亦能大大減低賊人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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