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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超球隊標準流浪教練團成員招重文於去年5月在新蒲崗遭交通警「抄牌」,招重文疑因不滿、涉以車門撞警。招重文否認襲警罪,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交通警供稱當日發出告票後,招重文要求告知警員編號,當交通警站在司機位與車門之間、面向招重文及告知警員編號後,招重文大叫「你行開啦!」,並幾乎同一時間捉住車門及向內拉,交通警遭車門撞到後腰及致身體向前傾。暫委裁判官周羨頤下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招重文選擇不出庭作供,案件押後本月29日作結案陳詞。

54歲被告招重文,被控於2023年5月3日,在香港新蒲崗崇齡街65號仁愛街遊樂場外近燈柱AA6317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楊鎮陞。

被告招重文。何君健攝
被告招重文。何君健攝
警員楊鎮陞。王仁昌攝
警員楊鎮陞。王仁昌攝

車輛違泊遭發告票 

警員楊鎮陞供稱,當日下午1時許駕駛警車途徑案發街道時,看見一輛私家車停泊在近燈柱AA6317處,由於該車輛停泊該處會影響其他車輛行駛及當時無人看管,於是他發出告票。招重文此時從對面街跨過鐵欄跑過來,並叫到「阿Sir!阿Sir!」,但在招重文跑到前,檢控行動已完成。

警供稱招重文查詢警員編號 閂車門撞到警後腰

楊稱當時向招重文表示「我檢控完啦」,招重文遂指「我叫住你都仲告,你夾硬嚟嘅!」及講粗口。楊要求招重文冷靜及返回司機位,招重文則要求楊告知警員編號,楊其後站在司機位與車門之間、面向招重文及告知警員編號後,招重文大聲說「你行開啦!」,招重文幾乎同一時間捉住車門及向內拉,車門撞上楊的後腰,使楊向前傾、至緊貼車身。

以襲警罪拘捕招重文 同袍負責搜身

當時有休班警員經過及上前協助,楊於是以「襲警」罪拘捕招重文。楊續稱他要求快速搜身,但招重文拒絕及有輕微反抗,招重文身材健碩有力,故須同袍協助才成功搜身,及後亦為招重文鎖上手扣。楊返回黃大仙警署向值日官報告後,感到腰痛愈來愈嚴重,交還裝備後去醫院檢查,獲批1天病假和處方止痛藥等。

辯方盤問時,指楊有少許「中年發福」。楊同意「都有少少」,又指辯方「你Fit無(發福)啫。」辯方續問到楊的腰圍尺吋。楊表示約36吋,但最近沒有量度,而他身上的警察皮帶則是34吋。

警員否認身型阻招重文伸手到車門

辯方質疑,如果楊站在車門與司機位之間,理應阻礙了整個車門手把。楊不同意,指他的肚子未大到可以覆蓋整個司機位,而車門並非完全打開,當時右方仍有一個三角形的虛位,被告有足夠空間去伸手入車門手把。

辯方又指楊在書面供詞時沒有提及搜身。楊指自己當時沒有對招重文搜身,只是摸摸招重文腰間。辯方質疑如果楊不是搜身,摸腰間可構成非禮。楊遂更正,指自己是搜查招重文腰間會否藏有武器,又稱書面供詞有記錄「會搜查」,只是沒有記錄「完成搜查」。

案件編號:KCCC2868/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