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設計師涉嫌在灣仔多處的郵箱、交通燈箱及垃圾桶上,以黑色馬克筆塗鴉,畫上符號標誌,當場被捕。男子被控3項摧毀財產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向控方索取文件,裁判官徐綺薇應要求押後案件至3月5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

被告鄭文樂(33歲,報稱設計師),被控3項摧毀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7月6日,分別在香港史釗域道與軒尼詩道交界、駱克道與史釗域道交界、史釗域道與謝斐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摧毀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個郵箱、交通燈箱及垃圾桶,意圖摧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

案件編號:ESCC 142/2024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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