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童樂居其中一案涉及16人,其中9人審前承認共30項虐兒罪,剩餘7名不認罪被告否認共13罪,涉及9名兒童,案件今(1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受審被告在案發時分別目擊其他職員向兒童施襲,但均採「不作為」、袖手旁觀態度。法官王詩麗聽罷控方舉證後,裁定表證成立。

不認罪被告為23歲黃潔瑩、49歲陳綺雯、50歲鄧月媛、26歲梁曉彤、51歲梁善儀、49歲關佩華、56歲陳信興。

被告之一黃潔瑩。葉偉豪攝
被告之一黃潔瑩。葉偉豪攝
被告陳信興。葉偉豪攝
被告陳信興。葉偉豪攝
被告關佩華。葉偉豪攝
被告關佩華。葉偉豪攝

控方開案陳詞指,各被告曾分別目擊其他職員在不同時間對兒童施襲時, 卻沒有干預和制止,亦沒有向童樂居報告事件,當中包括目擊職員以波鞋擲向兒童、扯髮,拍打頭部,毛巾抽打兒童面部等。

另當一名職員捉住男童右臂,用手指彈其眼睛,再脫去男童聖誕帽子去拍打他面部,梁善儀便拿起手旁衣架,指著男童脖子,另一職員用雙手拍打男童右手,弄哭男童,梁善儀此時用衣架觸碰男童嘴巴3下。

控方下午完成舉證,法官王詩麗裁定表證成立,審訊明續。

同案被告趙詠茜、卓凱欣、莊嘉宜、李晓儀、楊淑儀、伍家穎、周靈芝早前認罪候審結後判刑。李慧心、鄭淑貞則已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案件編號:DCCC 846-853/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