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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有單親媽媽拜託鄰居暫託3名小孩,惟鄰居無力照顧,又未能聯絡到社工協助而無奈報警,最終警方及社署介入跟進。現時全港有逾7萬名單親人士,除了子女託管,部分家庭亦面對貧窮、不適切住房及被拖欠贍養費等問題。立法會秘書處上月公布資料文件,分析本地、新加坡、南韓及加拿大支援單親家庭的政策,當中提及香港以外的3個地方除了經濟援助,也有其他社福支援。綜合多位專家意見,現時本港對單親家庭的支援有限,贍養費追討議題談論多年,至今仍未有官方機制處理,希望港府加快推動有關安排,並多作親職共享的教育和推廣,使更多家庭受惠。
 

近日有單親媽媽拜託鄰居暫託小孩,惟鄰居未能聯絡到社工協助而報警求助,最終警方及社署介入跟進。
近日有單親媽媽拜託鄰居暫託小孩,惟鄰居未能聯絡到社工協助而報警求助,最終警方及社署介入跟進。


根據統計處數字,截至2021年,全港有逾7.2萬名單親人士,當中逾5.6萬名是女性,數目是單親爸爸的3.5倍。有社福界人士指,單親家庭面對多個面向的問題,如子女託管、貧窮、不適切住房及被拖欠贍養費的困難。參考《香港貧窮情況報告》,2020年的單親家庭住戶貧窮率達13.2%,涉及約9000個家庭的2.8萬人。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發展幹事吳旻蔚指,許多個案完成離婚程序並取得贍養費安排,卻因支付方拖欠贍養費而面對極大財政負擔,惟香港現時沒有完善的追討制度。她舉例,有受款人反映贍養費「時有時無」,例如本來要求對方每月支付5000元,最後只得1000元,甚或出現拖欠數個月後突然補回差額的情況,令人無所適從,亦不知應否作出追討,「不穩定性對單親家庭十分困擾。」

財政問題外,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業務總監陳曉園(Angie)分享,部分家庭在實踐「親職共享」上遇到困難。她指,離異的夫妻有必要理解,雙方日後仍然要履行作為父母的職責,無奈現時社會談及「單親家庭」,就會自然免卻了另一方的責任,「這種論述令社會更難推動親職、父母關係、家庭核心價值等觀念。」她指,現時離婚率持續偏高,有需要透過親職共享等支援,為社會、夫妻及小朋友作輔導,讓家長明白如何為人父母同時擁有個人理想生活。
 

本港目前未有法例要求家長在離婚訴訟期間照顧子女情緒。
本港目前未有法例要求家長在離婚訴訟期間照顧子女情緒。

社會刻板印象難推動親職觀念

上月,立法會秘書處公布資料文件,分析本地、新加坡、南韓及加拿大在支援單親家庭上的政策,提出其他地區除了經濟援助,均有提供房屋、贍養費追討及保護兒童措施等其他形式的支援。新加坡政府會分配最多5%的選定新屋苑資助單位予合資格單親家庭,在輪候單位時亦可選擇入住短期房屋;南韓及新加坡都有設立法定渠道,加強贍養費追討工作;加拿大則修訂《離婚法》,要求父母盡最大努力保護其子女免受離婚訴訟產生的衝突影響,例如避免在子女面前批評另一方。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政策研究及倡議總主任黃和平指,港府有針對單親家庭,調整現有經濟支援的申請要求,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及在職家庭津貼計劃(職津)也有涵蓋單親家庭,前者取消必須參加自力更生計劃的條件,如果申請人本身需要照顧家庭,其受助的綜援標準金額會高一點,亦另設每月400多元的補助金;後者僅要求住戶每月總工時達36小時,即可申領基本津貼,比非單親住戶每月總工時達144小時的要求更低。
 

有專家希望社會能多作親職共享的教育和推廣。
有專家希望社會能多作親職共享的教育和推廣。

職津不足支撐生活

去年《施政報告》提及增加15%職津津貼金額,黃和平指,政府會定期調整金額,而15%是高於通脹加幅,屬合理水平。惟他續說,職津並非針對單親人士,其定位是申請人本身有工作,薪金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但不足以支撐生活,才設有補助,跟綜援的定位有異,因綜援是申請者的主要「收入」。

黃認為,政府體諒單親人士或難以長時間出外工作,才降低他們申領職津的工時要求,但以「1大2小」家庭約可取得4000多元作計算,加上每月數千元薪金,也未必足夠應付基本生活需要,「現時用職津制度去幫助較難依賴勞動力市場的婦女,是否真的能使她們脫離貧窮?」他指,港府應在現有「安全網」外增添其他途徑的支援,如為單親婦女設立一個非就業掛鈎的津貼。
 

去年多位立法會議員共同發布《「協助完善追討離婚贍養費制度」多方論壇報告》。
去年多位立法會議員共同發布《「協助完善追討離婚贍養費制度」多方論壇報告》。


至於贍養費追討,去年多位立法會議員共同發布《「協助完善追討離婚贍養費制度」多方論壇報告》,指出本地在安排與機制上近20多年從未改進,如相關法例所用的字眼過於艱澀、程序及手續耗時繁複等,令被拖欠贍養費者放棄以法律手段追討欠款。

據了解,本港法例上有「扣押入息令」,當贍養費支付人刻意拖欠付款並符合相關條件時,受款人或可要求法院作出扣押令,扣押支付人部分入息作贍養費;若然贍養費支付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把「經濟能力陳述書」送交法院存檔,或作出相關虛假陳述即屬犯罪,可處罰款及監禁1個月。吳旻蔚說,2016年曾有個案以《人權法》推翻因拖欠贍養費而被判處監禁的判決,令贍養費比以前更難追討。她直言,案例導致相關命令形同虛設,現時許多單親家庭活在貧窮線下。
 

照顧子女是父母的責任,有專家指本港婚前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足。
照顧子女是父母的責任,有專家指本港婚前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足。

強調雙方有責任共同撫養小孩

參考南韓設立「子女贍養費管理局」,負責按要求為單親家庭收取子女贍養費,並在接獲拖欠個案時採取法律行動。Angie指,執法或有助推動家長按時支付贍養費,甚或減少許多離婚家庭的糾紛,「要令公眾明白不只是追討生活費,而是兩方面都有責任共同撫養小孩。」她說,當贍養費支付人拖欠付款,單親人士就要肩負追討的角色,對其家庭構成巨大壓力,「除了經濟價值,要多考量家庭及小孩成長的觀念,去確立贍養費追討制度。」

Angie就公眾層面分析,認為社會的婚前教育、家庭教育也不足夠,指長遠而言應該令男女重新審視婚姻及家庭。她希望,大眾能多了解「共享親職」的概念,讓更多家庭得到適切支援。

「隱性單親」同缺關懷 求獲經濟房屋援助

有社福界人士指,現有政策未有顧及尚在進行離婚程序的「隱性單親」,希望港府能透過政策,為相關人士提供真正的經濟及房屋援助。

吳旻蔚指,現時大多數支援政策以家庭為單位,故尚未完成離婚手續的「隱性單親」個案難以受惠,「有些計劃連單親家庭也要輪候多時,更何況是尚未取得『單親家庭』身份的人士?」她舉例,申請綜援需要作入息審查,但正在辦理離婚手續的婦女或無法取得丈夫的收入紀錄,曾有個案面對日趨嚴峻的經濟負擔,踏入利用信用卡借貸的惡性循環。
 

社會福利署正資助5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為單親家庭提供親職協調和子女輔導等服務。
社會福利署正資助5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為單親家庭提供親職協調和子女輔導等服務。


至於房屋援助,她指,「體恤安置」特別房屋援助計劃並非只針對單親人士,故輪候時間漫長,而入住庇護中心也要作審查。她直言,中心處理的離婚個案中,有80%也出現「家暴」的情況,無奈即使「隱性單親」個案受到伴侶肢體或言語上虐待,甚或遭到冷暴力,也因居於同一屋簷下,無法馬上擺脫苦況。

黃和平指,全港公屋「體恤安置」中的「有條件租約」計劃,可以讓正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要分居或另覓居所的夫婦,即使沒有子女,也能暫時入住出租公屋,直至離婚手續辦妥為止。他指,明白房屋供應有限,當優先安排某一群體使用單位,另一群體就要等候更長時間,但無法參透官方如何判斷各個群體的優先次序,如近期表明讓有新生嬰兒的家庭提早「上樓」,無疑會延長單親人士及其他群體的輪候時間。他希望,官方也能優先讓單親家庭抽屋或提供房屋津貼。

記者:仇凱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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