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去年初採取「火網」行動,揭發10個住宅及商用樓宇的維修工程涉貪污約5.2億元,是廉署歷來就樓宇管理及維修最大型檢控個案。23人涉嫌串謀行賄或受賄共逾650萬元,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等共11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案件牽涉大量證物,包括100部電話,需時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至5月27日再訊,並拒絕其中3名被告離港申請,所有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23名被告為21男2女,年齡介乎38歲至73歲,分別為12名中間人、1名工程顧問、5名工程承辦商、3名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或業委會成員,以及2名物業管理公司職員。被告依次為莊聰圖、林雪邊、杜漢森、張建華、粘清波、曹紹偉、吳德奇、陳俊傑、麥永泰、譚紹富、鍾國祥、陳茂盛、陳學欽、張寶儀、楊永燊、王劭強、林慕媛、潘志明、陳元正、吳梓楊、楊効燐、楊志峰及楊永昌。吳德奇、譚紹富、吳梓楊申請短暫離港被拒。
他們被控8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2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期間為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三名被告莊聰圖、林雪邊及杜漢森為中間人及該貪污集團骨幹成員,他們涉嫌串謀樓宇管理業內其他中間人及工程承辦商,向多名法團或業委會成員、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及工程顧問提供賄款,以影響樓宇管理及維修的不同環節,包括大維修工程、升降機井道工程及物業管理合約的招標程序、監督維修工程,以及發放工程中期費用。
案件編號:ESCC2137/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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