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童寄住在契姊家中期間遭契姊的男朋友強姦,39歲泥頭車司機否認一項強姦罪於高院受審,陪審團早前以大比數裁定司機強姦罪成,另司機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即於另一日親吻該名女童,今於高等法院一併判刑,共被判囚7年7個月。特委法官黃佩琪指X稱被告為「姐夫」,而X因經濟困難而寄人籬下,被告卻「以長輩身份欺凌X以滿足性欲」,利用女友和X的信任犯案。

黃官判刑指,不同意辯方稱2人只為朋友關係,認為被告以「姐夫」角色照顧X,而違反監護人責任使案情更為嚴重。雖然創傷報告沒有顯示X有創傷後壓力症症狀,但認為未成年人創傷後對未來的不良影響很難衡量。另被告與X年紀相差24年,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案發時使用暴力使X就範,但X證供提到她若求救,被告或不會再收留她,自己便會無家可歸。黃官又指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使X有懷孕和染上性病風險,構成加刑因素。

被告趙啟邦(現41歲)被控於 2021年9月10日,在新界落馬洲新田蕃田村某單位強姦X;另被控1項非禮罪。

案件編號:HCCC23,24/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