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青年分別在觀塘、深水埗和旺角的大廈外牆塗鴉,噴上「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等字句,他早前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劉綺雲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有關字句挑戰法律,可能激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使用暴力,危害公眾安全;考慮到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在事發1年多後才被檢控,亦已賠償6,000元維修費,認罪扣減後判處5個月監禁。

22歲被告林健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4月10、12及15日,在觀塘、深水埗及旺角無合法辯解而損壞3棟大廈的外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為人單純,今次犯案是因受到新結識朋友的影響,現已有悔意;又指被告希望可向受影響大廈法團道歉,並願意作無償工作補償。

案情指,被告前年4月10日在觀塘福工廠大廈外牆噴上「對抗極權」字句;兩日後,又在深水埗捷德樓外牆噴上「斷頭台清算黑警」字句;3日後,又在旺角鴻添大樓外牆噴上「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有關維修費估計共約6000元。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的電話內有錄下其塗鴉過程的影片及相關塗鴉的照片,他及後於警誡錄影會面下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KTCC 66/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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