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本月14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有人潛入其位於沙田穗禾路一單位爆竊,損失總值約10萬元財物。沙田警區刑事部經深入調查後,於今日(26日)採取拘捕行動,於東涌富東邨一單位以涉嫌「爆竊」拘捕一名44歲姓葉本地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檢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穿衣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警方呼籲,年近歲晚,市民外出前要確保鎖好單位門窗,亦要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財物於單位內。大廈保安員亦要提高警覺,如發現任何可疑人或情況,應立即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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