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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起實施一系列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在去年第三季起,鼓勵物管公司舉報濫用公屋,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至今發現22宗個案。她形容舉報機制「幾成功」,有效幫助收回單位,正研究為市民設立舉報制度,會參考警方「好市民獎」目前3000元獎金,具體金額仍有待研究, 形容報酬金額不會很多,「都是一些心意」,不鼓勵所謂「舉報文化」。 

高調打擊或令濫用「匿得更深」 

羅淑佩今日(30日)總結去年工作指, 截至上月31 日,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等而收回的單位約 2,200個,已達到上一年度的數字,故全年可收回的濫用公屋單位,必定超越上年度。但羅稱,在局方高調打擊的同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違規個案亦只會有各種方法規避「匿得更深」,整年收回的單位數量未必能達到之前提及過的3,000個。 

羅淑佩總結房署去年工作。鍾健華攝
羅淑佩總結房署去年工作。鍾健華攝
羅淑佩形容鼓勵物管公司舉報濫用公屋機制「幾成功」。鍾健華攝
羅淑佩形容鼓勵物管公司舉報濫用公屋機制「幾成功」。鍾健華攝
羅淑佩指今年度可收回的濫用公屋單位,必定超越上年度。資料圖片
羅淑佩指今年度可收回的濫用公屋單位,必定超越上年度。資料圖片
羅淑佩強調研究引入市民舉報濫用公屋機制並不鼓勵「舉報文化」。資料圖片
羅淑佩強調研究引入市民舉報濫用公屋機制並不鼓勵「舉報文化」。資料圖片
345戶仍未交居住情況申報表。資料圖片
345戶仍未交居住情況申報表。資料圖片

羅淑佩提到,政府去年10月要求首批約8.8萬位租戶申報居住情況等,截至本月中,已收回約8.7萬份申報,餘下345戶尚未交表;在申報計劃推展後,有330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還公屋,另有46戶在署方隨機核對資料中,發現在本地擁有物業,及遲交表的900多戶中,有24戶被發現擁有物業,皆發出收回決定。 房署將於今年4月開始下一輪申報,涉及超過25萬被納入「富戶政策」下需申報的租戶,署方預期同樣會有個別住戶,因為已移民等各種原因主動交回單位。 

至於垃圾徵費方面,羅淑佩認為在扣分制和多年來管理下,公屋居民有不錯的公德心,相信在足夠的解說和過渡時間後,有信心住戶能夠適應。 

她特別提到,以往曾有非屋邨居民或因貪方便等理由,將大批垃圾棄置在屋邨大型垃圾房內。為方便執法,署方會在這些垃圾收集點設置閉路電視等,冀透過科技協助大家適應新措施。同時,屋邨垃圾房亦於半夜等時間上鎖,但有需要住戶仍能獲管理處安排進入丟棄垃圾。 

記者 趙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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