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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今(1月30日)天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規定自1月31日起,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已滿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在外環以外區域(崇明區除外)限購1套住房,以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進區域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上海放寛外地人於當地置業限制。
上海放寛外地人於當地置業限制。
非滬籍居民明起可在規定區域限購1套住房,只須一條件。 資料圖
非滬籍居民明起可在規定區域限購1套住房,只須一條件。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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