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展開23條立法諮詢,前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今早(3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諮詢文件寫得很全面、容易了解,包含建議的立法範圍,又引述不少普通法國家的相關經驗,認為一個月諮詢足夠,諮詢期包含農曆新年假期,也讓各方有更多時間閱讀。
▼▼▼23條立法章節▼▼▼
拍攝內地人行為屬煽動?譚:視乎意圖
諮詢文件中的「煽動」罪行,提及其中一項意圖為「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近日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質疑政府較重視內地網民在社交平台的意見,相對輕視本地市民的需要,有「小紅書治港」現象,被特首李家超當場駁斥挑撥兩地人矛盾。被問到日後這是否涉及煽動,譚耀宗認為「唔會係呢回事」:「唔會咁輕率,講兩句反映一下意見就係嘅,議員本身都有制衡、有責任反映社會上唔同嘅意見。」但他認為政府也有權不同意這些看法,加以批評,讓社會理性討論。
近年本地香港人與個別內地旅客不時有衝突,被問到如果有港人拍下一些內地旅客的不文明舉動,或是內地人拍下香港一些不友善的服務態度,又算不算挑撥香港與內地人的矛盾從而犯法,譚耀宗認為沒那麼簡單,因為普通法精神之中「意圖」十分重要,需要證明發布訊息的人是否意圖挑撥離間、對社會帶來很大影響。
至於諮詢期只有30日是否足夠,譚耀宗表示政府訂下時間表,大家應按時間表給意見,諮詢期包含農曆年假期,讓各方有更多時間閱讀。他又認為諮詢文件的討論空間不多,深入去看諮詢文件,「其實答案已經喺入面」,不過他指「有時看文字嘅嘢, 各自理解不同, 找個官員問一下,好像又明白多好多」。
被問到有關國家「機密」及「秘密」的分別時,譚耀宗解釋諮詢文件第五章已解釋得相當清楚,內地來講,在國家機密方面是有分級別,最重要的是絕密,有些叫機密有些叫秘密,他以做人大常委時遇到的情況為例,有些文件註明的屬於秘密,不能夠對外公開,看完之後要收回, 有些文件保留多久不能夠公開。「你攞咗呢個文件,你根本冇資格拎嘅,你不知用咩途徑搞到返嚟,你攞咗之後,仲出去發表、洩露 ,你想說冇罪?」
23條中有一條為「境外干預罪」,譚耀宗表示,現時境外干預情況已出現,有些可能是資金資助,有些提供培訓,又讓人在外國建立過網絡平台基地,然後輻射回香港,所以考慮立法的時候,「沒理由看不到,不理會的」。被問到巿民知情不報是否觸犯隱匿叛國時,他稱諮詢文件引述美國、澳洲、新西蘭、加拿大及新加坡處理問題的做法,不只是用普通法,更將之變成成文法, 希望公眾清晰知道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會屬於犯法。他又認為香港有完善的司法制度,不會隨便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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