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客因非法出口土沉香木片,今日(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和判處監禁30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去年3月13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準備前往內地的38歲男旅客,在他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9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135萬元。
海關人員2023年3月在深圳灣管制站於該名男旅客的背包檢獲的9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135萬元。政府新聞處圖片
漁護署經調查後,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檢控該名男子非法出口瀕危物種,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該名男子今日在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36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因認罪而獲得12個月刑期扣減,漁護署就《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將刑期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被告被判以即時監禁30個月。
本案是自2021年8月將《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列的某些罪行加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附表1後,漁護署首次就《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相關罪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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