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基本法23條立法正在進行公眾諮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傳媒採訪被通緝的海外港人時,必須考慮有沒有協助教唆的成分等。林定國又指,若事件會引起大量人命傷亡,有機會作為披露國家機密的辯護理由,但強調門檻一定是很高。

相關新聞︰23條立法|大律師公會主席:可考慮以公眾利益作答辯理由 惟門檻不可低 須一視同仁

23條立法|「國家秘密」定義廣 湯家驊:國家安全與公眾利益不會矛盾或重疊

大棋盤︱23條前瞻性強 「公眾利益」辯解料成焦點 須「連中三元」才構成犯法

即使有例外 門檻一定很高

對於「公眾利益」可否成為披露國家機密的辯護理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可能那個國家機密都沒有辦法,是很危急的,如果不告訴公眾,可以會引起大量人命傷亡,可能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有一個情況公眾知道,可能公眾利益會比維持國家機密的機密性來得更大,可能有凌駕性在此,是很危急,亦沒有其他方法令公眾意會到有這些危險,但即使有這些例外情況,門檻一定是很高。」

鄧炳強:訪問逃犯自招嫌疑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回應社會對23條諮詢關注的議題,當中被問到傳媒日後如果訪問一些被通緝的海外港人會否觸犯法例,他們認為有部分情況要小心。鄧炳強指出,如果訪問之後呼籲作捐款,會引起是否協助逃犯的質疑,要再視乎情境。
林定國則表示,若傳媒明知那個人被通緝,熱衷發表違反國安法或觸及國安的言論,傳媒倘若給予平台供發表該些意見,或會有協助教唆的成分。林定國指需要慎重。

▼▼▼23條立法章節▼▼▼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