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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立法正進行公眾諮詢,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2月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重申,不認為有任何公眾利益凌駕國家安全,但若將公眾利益加入竊取國家機密罪的答辯理由可令市民安心,認為當局可考慮相關建議,惟條文必須寫清楚以供法庭衡量,客觀考慮整體社會利益,並不能讓市民有錯覺,以自己準則認爲屬公眾利益便挑戰國家安全。他又指,涉及市民健康、性命等屬公眾利益,惟涉經濟策略則不屬於。

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資料圖片
諮詢期至2月28日。資料圖片
諮詢期至2月28日。資料圖片
政府公布正式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政府公布正式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基本法23條立法正在進行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基本法23條立法正在進行公眾諮詢。資料圖片

被問及傳媒干犯相關罪行的可能性,湯家驊認爲機會不大,指傳媒在披露政府資料前,應先進行查冊確定披露資料是否超越權限,如傳媒報道高官透露的政策內容,無犯罪意圖,不屬違法。

至於23條立法諮詢一個月,湯家驊認為時間雖逼切,但絕非「走過場」,香港目前面對國家安全風險,早一日完成立法對安定社會有幫助。他又認為學者若願意花時間去研究內裹的對與錯、平衡,相信能在諮詢期內提出中肯及有建設性意見。

湯家驊續指,現時重點討論罪行細節,認爲2003年提出的「白紙草案」諮詢方式是過去看法,而非必要程序,以殖民地時代的價值衡量23條立法程序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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