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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相甜美、身材姣好的台灣直播主「依梨」,本名謝宜珊,她被直播時認識的香港「契爺」張姓男子提告,指控女方在2022年1月28日,用LINE訛稱:「我們公司也有禁愛令,如果想跟寶寶走下去的話,勢必要賠償給公司贖身金,毀約費用要賠償100萬元新台幣(約25萬港元)」,並將錢轉帳到她的帳戶。

「依梨」甜美,吸引不少粉絲。(lebaby0v0@IG)
「依梨」甜美,吸引不少粉絲。(lebaby0v0@IG)
「依梨」不時在社交平台貼出生活照。(lebaby0v0@IG)
「依梨」不時在社交平台貼出生活照。(lebaby0v0@IG)
「依梨」身材姣好。(lebaby0v0@IG)
「依梨」身材姣好。(lebaby0v0@IG)
台灣直播主「依梨」,本名謝宜珊。(lebaby0v0@IG)
台灣直播主「依梨」,本名謝宜珊。(lebaby0v0@IG)
台灣直播主「依梨」指與公司有「禁愛令」。(lebaby0v0@IG)
台灣直播主「依梨」指與公司有「禁愛令」。(lebaby0v0@IG)
台灣直播主「依梨」曾指若與他人談戀愛,要賠款100萬新台幣。(lebaby0v0@IG)
台灣直播主「依梨」曾指若與他人談戀愛,要賠款100萬新台幣。(lebaby0v0@IG)
香港「契爺」向「依梨」提告。(lebaby0v0@IG)
香港「契爺」向「依梨」提告。(lebaby0v0@IG)

法院審理,謝女堅詞否認有詐欺取財的犯行,她辯稱,「我是認真跟張男交往,對方表達想跟我結婚的決心,但我跟公司有簽商案合約,如果不能直播需要賠償,我才跟張男說公司有禁愛令,需要賠償100萬元,賠償金額只是粗估,沒有詐騙張男的意思。」

法官檢視,謝女是Twitch直播平台的實況主播,透過直播認識張男,並從2022年1月5日起,用LINE與張男聯絡。同年1月28日12時25分許,謝女傳送訊息給張男,「因為之前有跟公司簽約,然後粉絲數有達到所以會無條件續約,我們公司也有禁愛令,也不可能輕易結束直播的工作,如果想跟寶寶走下去的話,勢必要賠償給公司贖身金,毀約費用要賠償一百萬元費用」。

謝女在2020年6月10日,跟整合行銷公司簽署「演藝經紀合約」,合約期間從2020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0日。

合約內容約定:「甲乙雙方應依本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並應秉持『誠信原則』慎重處理。若一方有前述違約情事,造成本合約終止或解除,除依相關條文處理外,違約之一方並應賠償無過失之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失,其損失依過往執行確認單所認列之費用計算」。

法官認,依據合約,若謝女在2022年1月28日終止合約,該公司計算後,可對謝女求償117萬3112元新台幣(約30萬港元),因此,謝女向張男表示:「毀約費用要賠償100萬元」,應屬有據,且張男也並未完成匯款。日前依法判決,謝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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