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不少市民會趁新年長假返回內地開心 shopping,海關提醒市民,謹記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等不得帶回香港,以免誤墮法網 。
根據香港法例第 132AK 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 旅客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原產地發證機關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 / 或沒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刑罰最高罰款港幣 50,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海關提醒市民勿帶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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