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老將古思堯涉於區議會選舉前,預告會到選舉事務處抗議選舉制度阻止民主派參選,計劃枱棺材、撒溪錢,並會叫「一國兩制送殯儀館」等口號,他在出發前被拘捕。今(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罪成,判囚9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謹記(香港)有言論自由,但非絕對權利,言論自由須在現行法律框架行使」。
蘇官裁決指古思堯抗議參選名單一面倒、小圈子,古一早策劃行動,包括自製棺材等。他指社會上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以優化社會不構成罪行,但考慮古以象徵死亡的棺材及溪錢意味中央政權結束及終結,藉區選借題發揮,意圖產生市民對抗及離叛情緒,挑起對政權的恐懼,不諱言目的是要羞辱政府,遂裁定罪名成立。
控方指古思堯有15次定罪紀錄,最後一次2022年紀錄與本案相同。古親自求情,「幾十年嚟我都係和平示威⋯樂意成為社運鬥士、民運勇士、望成為民主人權烈士」,蘇官暫停其發言,表示欲聽取他背景,古稱「我背景好簡單,希望香港有人權民主」,蘇官關注他是否有癌症,古指有直腸腺癌,預計3或4月要做手術。
蘇官判刑指古「屢罰屢犯」,本次事先張揚行動,宣傳政治目的,再考慮到避免轉趨和平的社會氛圍再被破壞,終判處監禁9個月。
控方案情指,2023年12月7日,選舉事務主任獲通知接見古,古通知指翌日會到事務處示威,期間會枱棺材、撒溪錢,抗議區選門檻不公,翌日步出住所時被捕。古警誡下指上午11點到事務處抗議,已通知傳媒並印製立場書,屆時會說「打倒共產黨」、「一國兩制送殯儀館」等口號。
78歲古思堯被控於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5279/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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