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於深水埗重案組的32歲男警涉嫌於調查案件期間,偽造口供紙,訛稱投訴人不再追究案件,令9宗案件終止調查,男警被控偽造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轉介程序,裁判官余俊翔安排案件於3月7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批准被告續以8,000元現金保釋。
被告黃耀聰(32歲,警員)現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與同年11月5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據稱由周嘉敏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没有作出該口供,黃意圖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其上司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造成不利。
黃另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指他於2023年1月6日與同年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一名隸屬香港警務處的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其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案件編號:KCCC170/2024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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