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姊妹去年6月疑誤食其父親藏在家中的大麻糖,及後失去意識送院治理,現年26歲建築工人否認2項虐兒罪及1項藏毒罪受審後,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黃國輝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的疏忽導致兩女兒的健康情況嚴重,尤其女大兒更曾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與一般疏忽照顧的情況不同;雖然被告紀錄良好但本案案情嚴重,就兩項虐兒罪各判處8個月監禁,藏毒罪判囚兩星期,所有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8個月監禁。
辯方求情時引述戒毒所報告指,被告現時並無毒癮,不適合判入戒毒所服刑,而被告就此事件已還柙超過4個月,加上2女兒亦已交還生母照顧,被告重犯機會不高。
被告C.K.W.(26歲,建築工人)被控於2023年6月25日,在香港新界元朗天水圍的一個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兩名4歲及2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X及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他們,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被告另被控於同日管有危險藥物。
黃官早前裁決指,案發當日被告友人曾短暫到訪,半小時後,X和Y食下白色軟糖便持續震抖,兩人的尿液被驗出含有四氫大麻酚代謝物及大麻酚成分,而被告胞弟亦於家中找到爆炸糖包裝袋,合理推斷兩人食用了被告早前購買的含有大麻成分的食品。
案件編號:TMCC 1413/2023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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