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樓於2019年七一遭示威者衝擊佔領、並闖入會議廳,藝人王宗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共14人被控暴動等罪。辯方今午在西九龍法院、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席前為王宗堯求情,並呈上共17封求情信,當中包括前英華書院校長鄭鈞傑及歌手陳詩慧;王宗堯在求情信中指自己一直將演戲視為終生事業,被捕後「我已經被迫離開我這個由12歲開始接觸的工作」,但稱服刑完畢後「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案件押後3月16日判刑。
本案被告包括44歲藝人王宗堯、30歲劉頴匡、27歲鄒家成、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城大編委會記者黃家豪、34歲網媒記者馬啟聰、20歲羅樂生、24歲畢慧芬、32歲潘浩超、24歲沈鏡樂、21歲范俊文、23歲何俊諺、27歲吳志勇及27歲林錦均。除了黃家豪和馬啟聰早前經審訊後暴動罪脫、進入會議廳罪成,其他被告早前分別承認暴動罪、或經審訊後暴動罪成。
王宗堯求情信指被捕後被迫離開終生事業
王宗堯經審訊被裁定暴動罪成,他早前另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天為王宗堯求情,指王宗堯大學畢業、背景良好及已婚,並向法庭呈上17封求情信,指從王宗堯家人和他個人的求情信可見,王宗堯為人品格高尚,熱心助人,對社會和家庭有承擔。
王宗堯在求情信中指,「在2019年9月30日被捕,當時我40歲。之後,我的人生,相信同好多不同嘅香港人一樣,停頓了下來」、「40歲之前嘅我一直將表演/演戲視為終生事業」、「40歲當天之後,我已經被迫離開我這個由12歲開始接觸的工作。」
日後仍會幫助有需要人士
王宗堯提到自己在被捕後努力增值,他和太太最近開始經營小食店,「希望可以帶多一點開心嘅氣氛俾到社會大眾」、「很感激在最困難嘅時候遇上咗我嘅太太」;又指父母年紀漸大,擔心自己不能好好照顧父母,「自覺愧對了他們栽培同養育之恩」。王宗堯又表示「無論這次的刑期有多重,在負上這次社會責任之後,我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駱應淦引述其他求情信,前英華書院校長鄭鈞傑指王宗堯出身優越,但卻為人謙厚、樂於助人,指王宗堯是一個好學生;林沛泓醫生指王宗堯富同情心,為人有禮、推己及人;校友關啟昌指王宗堯為人敦厚,雖然家中有司機,卻會自行上學;歌手陳詩慧指王宗堯真誠友善、富同情心,與其他娛樂圈人士很不同;太平紳士許智銘亦指王宗堯曾自掏腰包,購買防疫物資捐贈。
劉穎匡鄒家成求情押後下月6日
另外,劉頴匡及鄒家成沒有律師代表,兩人亦原定今天求情,不過暫委法官李志豪希望進一步了解兩人背景,遂押後至3月6日再聽取兩人求情,期間為兩人及同案被告潘浩超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DCCC606-610,1069/2020、DCCC259/2021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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