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赤柱監獄服刑、涉欺詐案的囚犯疑以50萬元行賄律政司檢控官,以隱瞞其他犯人在案中的參與,囚犯被廉署起訴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為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何慧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再訊。

40歲被告高衛健被控於或約於2023年2月28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公職人員,即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江柏廉提供利益,即提供50萬元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即協助干擾DCCC1038/2021案件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犯人在該案的行為和參與,及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上述案件只由高衛健干犯,並以此作為基礎結案。

案件編號:ESCC0546/2024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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