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29日)表示,經粵港兩地政府商議,「港車北上」申請的車輛查驗安排將由周五(3月1日)起優化。 

現時「港車北上」申請人須安排其車輛在本港的指定地點安排驗車。而在新安排下,申請人在車輛查驗合格後的兩年內再次提交「港車北上」申請,而申請人的內地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仍然有效,及申請人及車輛維持不變時,可獲豁免再進行驗車。 

有關安排的詳情載於「港車北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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