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天(6日)召開關於《基本法》23條立法的聯席會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26位立法會議員在會上提問。多位議員關注「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加入「公眾利益」免責辯護,林定國重申為防止被濫用,有關門檻一定要「寫得清晰」,且需由被告方承擔舉證責任,以自證「點解就算違法都要做」。
正面意見逾九成九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和研究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聯席會議下午舉行,林定國、鄧炳強在會上匯報23條立法諮詢期社會各界回應,並接受議員提問。林定國指,多數意見指應借鑒外國相關法律,亦需結合香港情況進行立法,他表示政府需要制定滿足香港和國家需要的維護國家安安法律。鄧炳強表示,政府收到1.3萬份意見,其中正面意見超過九成九,97份反對意見中超過50%沒有可辨識身份署名,另有9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3份來自與潛逃人士同名之人。
A4議員楊永杰問及「非法管有國家機密罪」,指如有市民在路上撿到寫有國家機密的文件應如何做才能免責,林定國表示,該罪定罪前提是「明知道是國家機密」,偶然拾得不屬於該情況,且常理應是「盡快交給當局」,而非扔到垃圾桶或交給第三者,並承諾不會有「唔覺意畀人拉左」情況出現。楊又問及會否對逃犯有更嚴厲措施,鄧炳強指取消護照、福利取消都是很好的意見,而取消專業資格、商業登記、凍結資產等局方都會積極考慮。
陳紹雄:關注「公職人員」會否擴大至資助院校人員
選委界陳紹雄質疑免責辯護會變成國安漏洞 ,又提及科研人員亦會接觸、甚至直接研究國家機密,會否將「公職人員」範疇擴大到接受政府資助的大學。林定國指,免責辯護如要防止被濫用,門檻一定回寫得清晰,至於「誰來證明這件事」,他認為理應交由被告舉證,被告應解釋「點解你可以唔使負責,點解你真心相信你違法都要做」。他又指公職人員比較容易接觸國家機密,但確實有其他人會接觸到,不代表其他人可以免責。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詢問政府「有什麼考慮覺得維護國家安全會比某些公眾利益低 」,林定國解釋指「原則上沒有甚麼重要過國家安全」,但強調在個別案件下,需分辨觸及的國家機密是指軍事還是經濟,所帶來的風險如何,再與公眾利益相平衡。
選委界管浩鳴指,許多團體關注與外國組織交流活動會否不慎干涉境外干預罪,鄧炳強指該問題在諮詢中亦多市民關注,指「境外干預」罪成需滿足「配合境外勢力、不當手段、達到干預」的三重條件,他認為普通交流不會有暴力等不當手段,故無需擔心,又指社會上多人擔心是因外國勢力不斷利用該條文以挑撥。
移居外地港人服兵役或涉「非法操練」 林定國:當局再想辦法豁免
經民聯陸瀚民問及「非法操練」,指港人在台灣生活應如何處理,林定國指「讀書、做嘢、服兵役」屬特別情況,當局會「再想辦法豁免」 。
商界林健鋒指危害國家安全並非僅是「前線搞搞震」,形容「後面也有很多人策劃」,詢問如有境外組織情報工作者,察覺到有國安風險依然接受利益,應如何處理,鄧炳強指「已有合理懷疑還去幫」,認為23條立法初衷應該要包含該情況。
自由黨黨魁張宇人提議政府將23條立法過程的影片,經剪輯後送至公務員學院,認為是一個很好的教材,教育公務員如何落實。他又問及條文中「2019年黑暴無法用公安條例暴動罪完全反映」,林定國指暴動有很多不同動機,指現時23條下指的是以危害國家安全為動機,該情況最高刑法應該比一般動機高,承諾會寫一個最高罰則在「藍紙草案」中。
常代表「港漂」群體發聲的選委界尚海龍韓罕見以普通話提問,指「新香港人」也需要認識國安有關資訊,希望政府增加以普通話進行23條立法解說。林定國以普通話回應指,非常支持他的意見,承諾有需要的時候一定會向說普通話的朋友解釋;鄧炳強亦以普通話回應「沒有補充」。
林定國:會清晰界定罪行元素、會考慮訂明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
林定國會後亦在社交網站發文重申在敲定最終的立法建議和條例草案時,會清晰界定罪行元素,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會考慮訂明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做到維護國家安全同時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治原則。
至於有不少意見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借鑒外國的相關法律,他則認為參考和借鑑其他國家地區經驗固然重要,但最終必須根據香港獨有的實際情況,制定一部最符合和滿足國家和香港特區需要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
記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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