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KOL、「網紅」的網絡紅人近年湧現,受歡迎程度日增,外圍賭博集團紛紛積極拉攏他們當代言人,令非法賭博活動日益猖獗,引伸的放高利貸、洗黑錢等社會問題和犯罪活動越趨嚴重,本港警方前年以涉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拘捕多名KOL後,本地「網紅」似已不敢為外圍賭博集團宣傳,但亞洲有不少KOL因當地法例未禁止相關宣傳行為,紛紛招攬各地「粉絲」開戶投注,本港年輕人從社交媒體看到相關資訊後,或受影響參與非法賭博。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應仿傚本港警方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串謀詐騙案的做法,屏蔽有關「網紅」的社交媒體及他們所宣傳的非法賭博網站,也可考慮修例,規定「網紅」介紹或評論涉及收費廣告或贊助內容的產品或服務時需作披露,以防範誤導性或欺騙性商業行為。
《星島》記者近日在Instagram等社交媒體搜尋,發現有不少美女KOL宣傳賭博網站,以及利用遊戲包裝賭博活動的網上「娛樂城」,當中一名擁有約9000名「粉絲」、約6000人「追蹤」的台灣美少女KOL,早前在「限時動態」(IG story)發布一段泡浴缸的性感短片,畫面旁邊附有賽車賭博遊戲的資料,留言指獲利台幣3425元(約850港元),「我要快樂去睡覺了!」
另一幀相片可見一名身穿tube top(無肩帶背心)、胸口上方印有「XXX娛樂城」字樣的台灣「IG女神」拿起手機,畫面顯示該「娛樂城」主頁,留言指登記會員即可領取「體驗金」,輸入她的經銷號碼即可獲額外「福利」,又附有「娛樂城」的網址連結,手指一按手機畫面即可登入註冊,投注足球賽事、六合彩、電競遊戲和在網上賭場下注,令人懷疑她是外圍賭博集團的「艇仔」。
馬來西亞亦有美女KOL宣傳一個號稱是「新馬(新加坡、馬來西亞)首選賽馬平台」的賭博網站,留言指「免費直播」、「賽馬TIPS(貼士)」、「高賠率」等,也接受加密貨幣存款,亦一樣設有賭網的網址連結。
據悉,外圍賭博莊家往往以漁翁撒網的方式聯繫「網紅」尋求合作,藉此增加與潛在顧客的接觸,務求「大小通吃」增加顧客數量。有KOL透露,與外圍莊家合作的方式有3種,其一是分佣(profit sharing),莊家會根據KOL所招攬賭客的開戶存款金額而給予佣金,並根據其社交媒體的追隨者人數釐定2%至5%的佣金,即越受歡迎的KOL可獲更多佣金;第2種是以貼文數目提供廣告費,「網紅」每篇貼文一般可收取3000港元;第3種是包月制,有外圍莊家以每月30000港元底薪吸引網紅宣傳。
根據亞洲賽馬聯盟資料顯示,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透過社交媒體應用程式在香港宣傳非法賭博的活動非常活躍,甚至達到泛濫程度。外圍莊家主要透過即時通訊平台,包括WhatsApp、Telegram和Signal等直接發送短訊,配合Facebook、Instagram和Twitter等主要社交媒體廣告宣傳。
本港方面,社交媒體推廣非法賭博似也收到顯著成效,去年下半年,香港首200個最受歡迎外圍體育賭博網站的流量,比去年上半年增加160%,社交媒體的推廣為增加的關鍵,因為整體流量中有約12%來自社交平台連結,相對國際平均值2%高出6倍。
此外,相關調查顯示,估計有超過55萬名港人曾參與非法賭博,至少輸掉約160億元予外圍莊家,瀏覽外圍賭博網站的香港IP地址流量,更是對上一年的3倍,以專營各地區賽馬博彩的外圍賭博網「長X」為例,單單一個香港馬季的投注額估計高達800億港元,相等於馬會賽馬投注額約6成,遑論全球有數以萬計的外圍網站。
根據亞洲賽馬聯盟研究顯示,由拆家主導的社交媒體廣告為刺激外圍賭博網站流量的主要原因。拆家或外圍莊家透過應用程式和社交媒體,不斷轟炸及灌輸透過非法外圍集團下注的吸引力。數據反映,於2020至2021年度,非法賭博網站的流量增加了64%,而同期合法博彩網站只增加36%。
警方發言人表示,不時會網上巡邏,搜集是否有非法賭博活動於網上進行,如發現違法行為,警方會調查及作出執法行動。另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串謀詐騙案,警方於去年9月表示,根據調查資料所得,有理由相信該交易平台是一個騙局,已透過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知電訊持牌人,按法例基礎防止有關網站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訊息或暫停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服務,以防止再有人墮入騙局及蒙受損失。
對於是否應仿傚JPEX案、以「封網」方式阻止境外KOL向港人宣傳外圍賭博活動,立法會議員梁熙贊成,認為警方除了可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簡稱ISP)屏蔽或限制訪問有關「網紅」的社交媒體,也應一併屏蔽他們所宣傳的非法賭博網站,「美國一些州份也有實施類似措施,當地法律可要求ISP屏蔽非法賭博網站。」
此外,JPEX案亦有「抽水王」林作及YouTuber「陳怡」等多名KOL涉嫌「串謀詐騙」被捕,「網紅」被指以誇張、失實陳述為懷疑詐騙平台宣傳的情況引起熱議。梁熙指出,警方雖可根據《賭博條例》當中「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拘捕在本港宣傳非法賭博的KOL,但認為「網紅」在不同案件中被捕,反映缺乏規管,認為可考慮於《商品說明條例》加入披露義務的條款,規定「網紅」介紹或評論涉及收費廣告或贊助內容的產品或服務時需作披露,以防範誤導性或欺騙性商業行為,保障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
記者 麥鍵瀧 李建人
---
《星島申訴王》一周年生日送大禮,正舉行問卷調查,參加者有機會獲得足金串飾、Rasonic 電飯煲、英皇電影禮券及一田超市現金券,點擊答問題贏大獎:https://bit.ly/3P4s70j
《星島申訴王》已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