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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昨日(6日)兩則標題及一則報道錯誤指,諮詢文件政府會立法禁止社交及影片平台「Facebook」 「YouTube」 在港運作。《彭博》今日(7日)更新題目及在報道內文承認,早前一篇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報道存在錯誤。

政府昨日(7日)發出聲明,對《彭博》有關錯誤報道表示強烈不滿,並予以譴責。資料圖片
政府昨日(7日)發出聲明,對《彭博》有關錯誤報道表示強烈不滿,並予以譴責。資料圖片
葉劉淑儀問當局在立法後會否禁社交媒體。黃偉強攝
葉劉淑儀問當局在立法後會否禁社交媒體。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立法會召開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小組委員會。黃偉強攝

《彭博》昨日的兩則標題及一則報道錯誤指政府會立法禁止社交及影片平台「Facebook」 「YouTube」 在港運作。《彭博》今日(7日)更新題目為「香港官員稱不會禁制熱門通訊應用程式」(Hong Kong Says City Won’t Prohibit Popular Messaging Apps),並在內文承認「彭博社早前錯誤地報道港府正提議有關禁令」(Bloomberg earlier erroneously reported the government was proposing such a 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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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6日)發出聲明,對《彭博》有關錯誤報道表示強烈不滿,並予以譴責。更嚴正聲明,特區政府並無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運作。政府指《彭博》配以斷章取義的標題,企圖誤導國際社會和特區市民以為特區政府將會採納有關意見,認為假新聞已影響其可信性,及其在媒體界的公信力。要求《彭博》須確保往後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以免任何讀者受到進一步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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