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前日(7日)接獲報案,指在將軍澳唐明街一間便利店內發現多盒總值1532元的藥物被盜去。
將軍澳警區特遣隊接手調查案件。人員憑店鋪閉路電視,掌握竊匪外型特徵,昨日(8日)在將軍澳區內反罪惡巡邏期間,截獲該名竊匪。人員以涉嫌「店舖盜竊」拘捕該名47歲姓張本地男子。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繼續跟進調查。
警方強調,盜竊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1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犯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加強巡邏,打擊「搵快錢」罪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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