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無業漢涉於上周二在乘搭城巴時,坐在上學途中的13歲女學生旁,以身體磨擦女學生,無業漢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指,被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非禮年齡差距大的女學生,案情嚴重,以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處被告囚2個月。

被告53歲無業羅偉基,被控於2024年3月5日,在香港城巴巴士上層(1M 路線)猥褻侵犯一名女子X。

承認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坐於身穿校服的X旁邊,期間被告以手臂及大髀磨擦X的手臂和大脾,X事後致電母親告知此事,其母報案揭發事件。當值律師今求情指,被告承諾不會再重犯。

案件編號:ESCC 667/2024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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