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今日(14日)公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消委會表示本港消費者對智能手機、耳機等產品需求日增,導致衍生電子垃圾的問題日益嚴重。消委會調查9款手機,其售價相差近5倍,雖全部均設一年售後保用,或未能符合市民對手機用上數年的期望。
是次調查的9款智能手機,包括直身及摺疊式屏幕智能手機,售價由「小米」(Redmi Note 12 Pro 5G)和「榮耀」(X9b 5G)最低2,699至最高「華為」(Mate X3 羽砂黑)15,988元,相差接近5倍,而當中有超過一半售價逾7,500元,惟全部保用期只有1年,非如消費者認為較高價產品應有較長保用期。9款手機牌子包括APPLE、榮耀(HONOR)、華為(Huawei)、三星(Samsung)、索尼(Sony)及小米(Xiaomi)。
保用項目方面,只有非人為導致的損壞或故障才可獲免費維修,否則消費者需要支付維修費及/或更換零件費。即使在售後保用或延長保用有效期內,部分品牌亦會收取額外附加費用,如檢查費或人工費等,一般介乎120至200元。
屏幕維修費最高佔手機建議零售價超過三分一
由於大部分保用範園並不包括因意外導致的損壞,消費者需自行維修。在保用期內,維修屏幕的費用連同所需人工費由最低是「小米」的483元(佔該手機的建議零售價約17.9%),至最高「華為」5,770元,佔該手機的建議零售價約36.1%,差距顯著。
倡就手機耳機售後保用維修引入法定措施
消費者委員會於今年1月至2月期間,檢視了市面上6個手機品牌及11個耳機品牌的售後保用、延長保用及保用期外的維修服務範圍及收費等資料,發現手機產品的延長保用計劃在收費、維修費用及購買時限均存在頗大差異。
是次調查的部分品牌的環保政策及相關資料透明度欠理想。對比歐盟訂明生產商須在產品停售後維持手機備件最少7年,是次調查的手機品牌零件存倉期只有約2年至4年不等;消委會倡議政府、業界可參考歐盟的相關法規,研究延長及訂明產品維修及備件供應的期限,減低消費者替手機進行維修時可能遇到的阻礙,推動可持續消費。
其中兩個手機品牌不提供延長保用服務,在1年售後保用期過後,若手機出現故障,即使非因意外或人為所致,消費者亦只能自費檢查及維修,售後服務相比其他品牌較弱。至於另外4個品牌的延長保用計劃收費由539元(佔該手機建議零售價約20%)至1,899元(佔該手機建議零售價約14%),實際收費相差逾2.5倍。
一款真無線藍牙耳機售後保用期可長達36個月
是次調查亦涵蓋11款真無線藍牙耳機,售價由最低「小米」最低129元至最高「Bang & Olufsen」的3,678元,相差逾27倍•11個品牌的無線耳機中,只有「Appe」設延長保用計劃,收費為249元,而保用期限與同品牌的手機一致,由購買計劃日起計2年。「Bowers & Wilkins」和「Devialet」則提供2年的保用計劃;「Bang & Olufsen」則設36個月保用期。至於可否補購一邊耳機,大部分受調查品牌均可單購一邊耳機,但 「Bose」和「Devialet」表示示其無線耳機必須同昤更換其兩邊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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