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傳媒近日報道上海法院就一宗涉及未成年人紋身的糾紛調查。
事件發生於去年10月19日,16歲的小杜透過同學介紹,到金山區某鎮上一間紋身店,花了1150元(人民幣‧下同),在手臂和手背紋了蜈蚣圖案。但事後,小杜覺得蜈蚣圖案似乎與效果圖相差甚遠,開始後悔,要求店家退錢,卻未得到回應。
法院對糾紛進行調解。
小杜手臂紋有巨大蜈蚣。
回家後,小杜父母嚴厲責罵兒子。即使用數萬元激光去除,費用高昂且需多次清洗,效果不佳,也難以完全復原。
在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小杜向金山區消保委投訴,金山區檢察院支持起訴,後小杜的父親杜先生將紋身店訴至上海金山法院。
原告認為,小杜紋身時為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並接受紋身店提供的大面積紋身服務的行為已經超出了其年齡、認知能力以及心智成熟狀況,且事後其法定代理人未予以追認,被告應當退還紋身費用1150元並賠償清洗紋身費用2萬元。
男童父親索賠2萬元清洗費
被告辯稱,小杜來店內自稱19歲且自願紋身,自身經營行為並無過錯,無需承擔責任,並表示不願賠償清洗紋身費。
上海金山法院加入調解工作。經過調解,小杜父親表示,相對於兩萬元,他們更需要被告對此事的態度,孩子一時衝動,作為父母本身存在一定過錯,因此願意放棄一部分主張。紋身店經營者在輪番溝通後,也充分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小杜帶來的不利影響,願意承擔侵權責任並賠償紋身清洗費。
最終,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承擔包括紋身費、清洗費共9000元,原告放棄其他訴訟請求。被告當場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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